家住建设街道某住宅小区的刘老伯,万万没想到,办个煤气开通手续,竟然会牵出一桩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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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三证都在儿子名下
今年上半年,刘老伯所在的小区启动了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工程结束,具备了管道煤气接入条件,居民可以按需要申请安装管道煤气了。
刘老伯为了晚年生活便利,于是前往燃气公司办理开通手续,在申办过程中被告知,开通煤气需要提供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及本人身份证件。
刘老伯今年已经71岁高龄,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由他本人在1997年购买的,当时考虑到养老问题,为省去今后转让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支出,老伯直接将房子的三证挂在了三个子女中唯一的儿子名下,因此,现在管道煤气的申办所需要的证明材料,需要其儿子刘惠诚提供。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引发出了一个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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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口中泄露天机
刘老伯在了解煤气办理流程后,多次电话联系儿子,但儿子均未接听,老伯当时虽然感到疑惑但并没有多想,直到最近,才通过自己的二女儿刘舒婷得知,自己住的房屋竟然早已被儿子转让了。
原来,早在去年11月9日,房子就已经被儿子刘惠诚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张恒。刘老伯之所以至今不知真相,仍住在这套已出售的房子里,原因是刘惠诚在房屋过户之后,又和张恒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签订了一年的房屋回租合同。
刘老伯在看到租赁合同之后,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又到房屋租售中介了解情况。
根据工作人员回忆,当时刘惠诚在挂出房屋出售信息时,曾经告知中介人员,房屋转手后,将会接老人到其在经开区的新房居住,新住所环境优美,适宜老年人生活,为此,工作人员对该房屋交易信息还留有印象。但事实却是,刘老伯至今不知房屋早已出售,刘惠诚也从未提及让老人搬往新居居住的事情。况且,刘老伯在该公寓居住已有十多年,七十多岁的他也不想离开自己早已熟悉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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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已在法院立案
刘老伯找到晚报老娘舅帮忙,老娘舅根据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叙述以及租赁合同信息,认定老伯儿子刘惠诚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并不存在违法行为,同时,因为老娘舅工作职责的重点是调解民事纠纷,在此次事件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共同提出调解,使得老娘舅无法开展工作。但为保障刘老伯权益和继续居住的愿望,老娘舅为其出谋划策,在了解到刘惠诚因为有长期不良嗜好,可能存在精神疾患的情况,老娘舅提出让刘老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今后的居住问题。
目前,年过古稀的刘老伯已经将此事在法院立案,至于房屋租期过后的处理情况,也将会通过法院得到公正的解决。
我国自古就有养儿防老的传统,刘老伯在最初房屋户主选择过程中,从未想到,有一天会跟自己的儿子对簿公堂。(南湖晚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养了只白眼狼
如果会打理还是赚的,就比如说35万,按每年年化收益率5个点来计算,那就是17500,房租一年12000,还可以多赢利5000千,,可以给老人买点好吃的,买点药啥的何乐而不为。有时候思想不能太沉旧,当然你拿钱变坏,就没办法讲了~:P
坑爹的东西
貌似跟政府推行的以房养老很相似啊 ,
此老者是自己坑自己,自己的儿子是啥东西难道不知道?
从理财方式来讲,值得一试
那也不行
.....
老句不脱手,脱手不老句。老先生自己造的孽!
就怕到追后买房的那个人倒霉了!
没啥好说的
嘉兴现在的男人,呵呵!
城里人真坑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