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没法申冤

尊敬的中院领导:
谢谢您在百忙中来关心此事
事情的由来和经过:2007年6月28日23时,原告因交通事故致头部及左下肢、全身多处损伤,当日即入住佛山市高明区明城华立医院行“左股骨、胫腓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两天即2007年6月30日转佛山市中医院继续治疗至2007年11月26日出院。2009年3月30日,原告再次入住佛山市中医院行“左股骨、胫腓骨骨折术后内固定物取出术”,在手术过程中,发现原行固定术时用于捆绑的一圈钢丝从股骨内骨折端处穿出(即钢丝已长入骨痂),医院仅告知原告如果强行取出,会导致再次骨折,代价和风险很大,如此钢丝不取出可能对原告的伤腿造成永久无法治愈的后果,介于此种原因,原告不得不同意医院将钢丝剪断,而保留在骨里面的约2cm的钢丝没有取出。2009年6月11日、2009年9月10日,原告两次回佛山市中医院检查左股骨、胫腓骨恢复情况,X线显示原告左股骨上段骨折处有数根金属内固定残留。从09年7月起,原告原受伤的小腿开始出现疼痛,2010年2月16日,原告在湖南探亲期间,因左小腿麻木及胀痛,遂到当地医院检查,发现左股骨上段有约1.5cm点状及长条形残留物
于2010年3月和高明明城华立医院交涉失败后,同年5月向高明区卫生局医政科反映此事,卫生局工作人员给我们的答案是回去等消息,等了两个多月,了无音讯,我们只好于2010年7月向高明法院起诉,
现在被告医院处理本案的态度 : 一年之前法院要求华立医院做司法鉴定,医院拒绝交鉴定费导致鉴定无法进行,于2011年6月15日开始第一次开庭审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于2011年8月25日主审法官说医院还是不想做鉴定,要求原告先做伤残鉴定和后续医疗费鉴定,26日上午医院突然提出要求做鉴定,后来经原告的熟人告诉原告,医院已经把鉴定所的法医买通了,所以才这么急的做鉴定,(原告不理解的几个情况是为什么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被告医院怎么会买通法医的,还有就是主审法官有权力干涉鉴定可以和鉴定机构直接联系吗,高明法院是否有内幕黑手了)医院还把媒体买通了来试探原告的想法,还私自调查原告老公的工作和职业, 对原告的老公单位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现在高明法院拿医院没办法,原告已经没有办法申冤拉,已经被医院逼得无路可走了,只好麻烦法院领导为老百姓要个说法
不知道是谁为医院做保护伞,使得医院这么大胆,连法律都拿他没办法,医院做的不是主动和原告沟通和处理过失,采取的却是不理不睬,通过疏通各路关系和手段来阻止原告申冤的路希望上级人民法院领导能出来查清事实真相,给原告一个完美的答复。拜托拉, 此致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提问已经涉及到具体问题,请你提供具体的案件号,以便我们跟进核查。
谢谢。
2011年9月17日
[本帖最后由 fszjfylhq 于 2011-09-20 10:33:54 编辑]
2011-08-30 12:5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