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大桥市场拆迁106户经营商户的维权祈求…:尊敬的省长,省委领导:您们好!我们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大桥小商品市场经营户。2017年度,在小商品市场拆除搬迁过程中,南浔区市场发展公司在未妥善处置市场经营户利益保障的情况下…:南浔区政府主管部门不顾及群众利益因素,不酌情考虑经营户的实际困境,不与经营户协商,自愿,安置,补偿,等达成统一意念的合理拆除搬迁事项。根本没考虑上百家经营户在拆除搬迁过程中所面临的搬迁过度,店面装修,货物囤积,转让费用(注:包含内容)等达几千万元的附属经济损失。以一权独大的单方定性张贴租赁到期公告,限经营户于2017年6月30号搬迁之新开发市场经营。我们认为在未得到1分钱补偿及妥善安罝的情况下:如此以一刀切形式,强令限制搬迁日期,强行拆迁老市场经营场所,剥夺民主,自主,平等的公益权益,侵害了106家经营户的权益保障,以至给商户蒙受了失业,以及日后为生计而困惑的心里压抑,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的频发,造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广大经营户强烈要求省,市上级政府以保障民生资本利益为重,督促当地南浔政府区主管部门领导人性化妥善协商,合理解决拆除搬迁经营户的经济损失补偿,维护民生权益保障,在艰辛的信访维权之路不至于让百姓寒心失望。南浔小商品大桥市场106家经营户。湖州南浔大桥市场小商品经营户艰辛上访历程详见附件:2017年11月8号
本次涉及范围是皮货市场合同租赁期到期后关停,且产权均属市场发展公司所有。老市场存在安全问题、消防问题以及市容市貌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见检测报告)。从各方面因素考虑后,根据省政府“三改一拆”精神,区委区政府南浔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三年计划的相关精神,和目前老市场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房屋安全问题,研究决定,公司在6月30日租赁期到期后,收回商铺,终止合同后,并逐步对老市场进行关闭,同时,公司购置了世纪商城作为新市场,建筑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用于安置原老市场商户的出路问题。公司于2017年5月2日首次贴出搬迁公告【南浔江南皮货市场搬迁公告(第1号)】,因经营户反应较大,要求赔偿;于6月10日出台【南浔江南皮货市场搬迁公告(第2号)搬迁政策】,提出搬迁优惠奖励政策,仍有经营户放弃报名,放弃享受优惠政策;最后,公司在7月5日张贴了最新市场的报名公告南浔江南皮货市场搬迁公告(第3号)报名细则】,截止报名时间至7月12日下午4点止,并不对社会公开招租。公告上明确规定,在针对老市场商户报名后,如商铺有余额的情况下,才公开对外招租。该批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属自动放弃。在老市场商铺的赔偿问题上,公司认为老市场商铺与公司是租赁关系,不属于拆迁,无理由进行赔偿,对于经济赔偿,公司不予承担,出台的有关关闭老市场和新市场继续经营的相关政策的优惠奖励,部分经营户放弃报名,即自动放弃本优惠政策。现我公司从情理方面考虑,同意对老市场商铺的装修进行评估补偿。但未签订《按时腾空老市场商铺承诺书》的或到期仍拒绝自行清空老市场商铺的,公司将不予装修评估,进行补偿。并到时按区政府要求,对老市场强制进行关闭。
南浔区城发集团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