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关于配偶提取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是这样的情况:我于2010年办理购房按揭(房产只有我的名字),且在2011年办理的公积金提取,已提取两次。2011年结婚之后,本人配偶想提取公积金,可否用上述房产来办理提取?具体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准备哪些证件、流程又是如何?
请帮忙答疑,谢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认房屋所有权以依法登记的为准(生效)。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只登记一人姓名,如认为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先行办理产权登记变更才生效。在变更登记未完成前,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到前台签名确认共有,进而办理提取手续。具体资料按照我中心使用提取手续须知提供。
相关提取手续,具体可登陆我中心网站——手续须知——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手续须知》查看
2013-02-16 17: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