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陆燕集资诈骗案被害人现在可以到嘉兴中级法院领取退赃款!


6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嘉兴中院及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相关链接附后),表示将发放陆燕集资诈骗案中追回的400余万元赃款,请被害人及时与法院联系领取。
去年夏天,被称为平湖版“吴英”的“传奇”女子陆燕因非法集资2.4亿元而被判处死缓。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陆燕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虚构“做资金生意、帮企业银行资金调头”等用途,并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先后向150余人非法集资24429.54万元,事后归还本金2747万元,支付利息4242万余元,实际骗取资金17440万余元。陆燕将骗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和日常挥霍。
郑平是陆燕的司机,2010年底至案发,帮陆燕开车期间,他明知陆燕向公众吸收存款,还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提供自己或其妻子的银行账户帮助陆燕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24429万余元,实际骗取资金1744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郑平帮助陆燕实施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572万元,数额巨大。鉴于两被告认罪态度尚可,可酌情从轻处罚。郑平又是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
去年7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陆燕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郑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该判决已经发生效力。
案件审理中,经法官多方努力,追回陆燕购房款4030927.21元。当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正通过法院的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发出公告,将陆燕购房款4030927.21元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请各被害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需提供卡号、开户银行等信息)等材料,于6月30日之前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退赃款。联系人:沈法官。联系电话:0573-82718003。(来源:嘉兴日报)
相关链接:
■门户网站公告
http://www.jiaxingcourt.gov.cn/web/NewsContent.aspx?NewsID=28727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
http://weibo.com/3949045403/B7rD7a47H?mod=weibotime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腾讯官方微博
http://t.qq.com/p/t/416603013961337

24429.54万元,事后归还本金2747万元,支付利息4242万余元,实际骗取资金17440万余元。
怎么算
你再算算
一个零头啊!
火眼金睛啊!现在理财多骗子也多
能拿到利息的应该是最开始借钱的几个人,后面的借钱的人都血本无归吧

一点七亿变成四百万...
杯水车薪
有些人混的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