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中描述了关于费率浮动。
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数,一至三年浮动一次......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
不知以上是否符合佛山地区?或佛山地区是否有费率浮动调整的文件?
您好,目前我市暂没有实行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为鼓励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每年各区的社保局、安监局会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安全生产奖。此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在2012年4月,我市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25%。一类行业从0.6%调整为0.45%;二类A行业从1%调整为0.75%;二类B行业从1.5%调整为1.125%;三类行业从2%调整为1.5%。
2013-09-10 09: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