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土地证如何过户?

家父已亡,其在村中有一房。
该房只有土地使用证,现在还是家父名字,我想将该房(土地证)改成我的名字,如何办。
我是家父的唯一合法继承人。
我和家父同一个户口本,都在本村。

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您符合继承城中村房屋土地的条件。如要过户,应先到公证处办理产权继承公证手续后,再到所在镇(街道)的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仅供参考,以各区公布为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原件];
2、权利人身份证明:
(1)权利人为成年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需签上权利人的姓名及申请日期)[复印件];
权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土地登记申请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法定代理人由其监护人担任,并提交有关监护证明 [原件];
属于法定监护的,需提交权利人与监护人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属于指定监护的,需提交指定监护证明;
属于委托监护的,需提交委托监护协议;
(2)委托代办申请的,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原件] 及代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代理人为境外个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集体原土地使用证 [原件];
(2)继承公证书 [原件];
(3)数字化测量宗地图 [原件];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受理咨询电话: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籍管理科,电话:83035083;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籍测绘管理科,电话:86369936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籍和测绘管理科,电话:87730474;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籍管理科,电话:88881784。
2013-06-19 15: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