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6年8月23日起开始通过珠海市工商局投诉网站进行对魅族售后不更换新机,手机号15893401235.单号:111608245770301、1608245770401、11608265779001、111608285783901、11608285784001、11608305791501、111608305791601、111608315798001、111609015803201、111609015803301、111609025808401、111609025808501、111609045812001 、111609045812101 、111609055815401 、111609055815601均为我的投诉,但就是迟迟不见工作人员联系我,回复短信倒是很快,很公式化的:此单已转相关部门处理,为避免重复转办,此单不再转办,请耐心等待等之类的话语,就是不见有人联系我。2、昨天一个魅族客服说收到工商局转来的投诉,例行公事的询问我,却没下文了。现在手机喇叭损坏,在四川售后那里。3、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应该是珠海的纳税大户,难道珠海市工商局和魅族科技有限公司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吗?为何不见处理意见!4、今天接到工商局的短信,质问我不作为的证据。从8月23日开始投诉,至今已经15天了,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我,或者发邮件联系我!前几天一个编号6005的魅族售后打电话说收到转发的工商局投诉,例行公事的询问我,然后就没下文了。难道工商局就是这样做事情的吗?难道要把我的投诉变成调解吗?你们没有执法权吗?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作为吗!这二十多天,我给魅族售后打电话联系不下150分钟,给珠海市12345打电话三次,但没人理会我,哪怕一个工作人员联系我一下,表明一个态度!我会每天都来投诉魅族售后,看看我的问题哪天能得到解决!5、希望珠海工商局能够重视老百姓的利益,不要把投诉转发就了事。否则我会继续去珠海纪检部门进行退珠海工商局的投诉!投诉珠海市工商局严重渎职、行政不作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此单已转市工商局,处理意见:根据消费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查询,消费者反复进行投诉的内容详见081608239298101,该单我局已于8月24日受理登记,目前正在处理中,已催促尽快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感谢您对我热线的支持与监督,谢谢。
市工商局 2016-09-08 17: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