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未享受政策优惠房和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在那个部门开啊

我在佛山工作4年离开去了珠海 ,在佛山没有买过房子,现在在珠海想申请住房补贴。
我原佛山工作工作单位已经给我开具了未享受政策优惠房和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还需要住房保障部门的意见证明,证明我未享受政策优惠房和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请问这个证明在那个部门窗口办理啊?
您好。一、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证明,可到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办理,地址:汾江中路77号红棉大厦二楼。(禅城区)
二、关于住房优惠政策和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可咨询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科,地址:岭南大道80号。
[本帖最后由 fsjslxx 于 2012-09-13 11:31:04 编辑]
2012-09-12 22: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