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机动车和电瓶车发生碰撞后怎么才能拿车


刚刚听一个小姐妹说,她的邻居前几天开汽车送小孩上学,路上应刹车被电瓶车追尾了,电瓶车上的人骨折了,车子当时被交警扣了,这几天天天乘公交送孩子很不方便,今天想去拿车,结果警察说不能拿车,要处理好才能拿,那是不是那个电瓶车主不处理就拿不到车了啊?这不是要西了啊。有没有人知道怎么才能拿到车啊?
貌似要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后才可以拿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54789
和交警斗一斗,到时看看停车费要不要交,根据法律规定不用交,期待楼主后续报道
那我想想交警都到现场了,责任肯定已经分清了,难道也不能拿车吗?我记得我上次是交了点押金把车拿出来的
理论上来说,发生重大事故的才需要扣车,一般情况么,而且责任也已认定么,是可以提车的。
现在是不是停一天100啊?
要处理好就行
这是要中枪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