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土地使用权”到底是怎么出炉的?


学殖民地的租地法,这么想来,我们不会是殖民地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期还30年呢,农民的土地无偿收回没

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一背
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却知道你为了谁
为了谁为了秋的收获
为了春回大雁回
满腔热血唱出青春无悔
望穿天涯不知战友何时回
你是谁 为了谁
我的战友你何时回
你是谁 为了谁
我的兄弟姐妹不流泪
谁最美 谁最美
我的乡亲
我的战友

还能怎么出炉的,那些官僚拍拍脑袋制订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的,人民是谁的

有钱赶紧移民吧!这里争来争去有啥用!

移民不了的,就只能被“赵家人”继续愚弄了

关键是政府缺钱,人民公仆们才会想出这样的“好办法”。

殖民者把本国人民当外国人对待

国土管理有太多空白,如违法用地没收后,如何操作?到如今没有明确规定。

税是一定要收的,如果实行美国的房产税你照样还是骂政府。
不过根据经验,这个犯众怒的事估计高层不敢走钢丝,因为这不仅影响普通百姓,更影响体制内的人。把这些人惹急了,估计就是执政危机了。

大股东人民
实际控制人国家
最终实际控制人档

人民是被剥削的!!!

《物权法》只规定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都没有明确。
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的政府就不能收!因为收钱没有法律依据!

70年到期了,应该和所得税一样采取累进制,名下可以有两套房自动无偿续期,多余部分收钱,提高持有成本

现在多部在联合审议这个事情,从相关智库出来的消息是,很可能是免费自动续约。

权力私有化财产公有,资本主义社会优点就是权力公有财产私有

想得倒美,是没明确规定要交多少钱,可也没规定不用交钱。
如果是无偿自动续期,那为何不在条文中写明?无偿俩字就够了,为什么不写这俩字?很明显,这是要收钱的,至于收多少。。。。还没想好,主要得看P民们的反应,要是反应激烈就降点,要是嚷嚷几声就算了,那就提升额度。
司马昭之心的事儿,解释权就不在你这里,你要求法律依据?到时征收的时候,补充一个说明就够了,你能奈何?

赵家人是什么意思

呵呵,就是当时先不管,以后可就乱了。
把问题留给后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