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社保在佛山是否可以买房

你好,我现在的社保在广州购买的,是由广东省友谊国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它是省级国有企业,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为外商在粤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涉外服务企业,也是中国对外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请问我的社保可不可以在佛山买房?谢谢。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1〕28号)规定:“实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能够提供在佛山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佛山户籍居民的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在佛山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佛山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限购对象为家庭: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
购房人是中央、省直单位等机构驻佛山的工作人员,提供的纳税或社保证明是省税务部门或省社保部门出具的,应同时提供其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证明。
2014-03-28 1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