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欠薪20多万元,一样选择“跑路”,一样被抓了回来


两个老板,都躲过初一没躲过十五
小老板留一条短信
就溜了
女老板怕被算账逃回老家
一个箱包厂的负责人,拖欠50余名职工20多万元工资后逃匿,结果工厂被愤怒的工人砸了。最终负责人被抓回,面临法庭的审判。
前几天,在法庭上,记者见到了被告人祝某,她看起来挺柔弱。
面对烂摊子 她选择“跑路”
祝某和丈夫原本一起在新丰镇经营着一家箱包厂,祝某是箱包厂的法人代表。2012年初,箱包厂经营不善,持续亏损,当年9月14日停产。那时,厂里欠着50余名职工两个半月的工资20多万元。
当年9月12日,祝某本来有机会缓解一下事态。当天她收到了105000元货款,但是她没有将这笔钱发给职工,而是还了其他的债务。当年9月13日,祝某的丈夫逃走了,工人得知情况后情绪非常激动,祝某说她很害怕,怕工人们找她算账滨海网
面对眼前的烂摊子,祝某也选择了逃跑。当年9月15日,祝某以“去杭州借钱”的名义逃了。去之前,她留给新丰镇劳动保障部门一份清单,内容包括箱包厂里的设备和工人的工资。她打电话给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意思是希望他们帮着拍卖厂里的设备,筹点钱发工资,保护工厂。
工厂是祝某的私人财产,劳动保障部门是没有权力处理的。当地派出所民警不停地联系祝某,让她快点回来,否则事情一旦闹大,她将负法律责任滨海论坛
当年9月17日,工人们围堵了当地的道路,对箱包厂进行了打、砸、抢,当时的场面非常混乱,还有人将成捆的货物往窗外扔。
第二天,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箱包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箱包厂付清拖欠工资,但祝某仍然没有出现。她回了江西老家,在当地打工维持生计。
躲得过初一 躲不过十五
2013年12月,祝某被警方带回了嘉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祝某在有部分支付能力的情况下采用逃跑方式拒不支付数十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20多万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人问祝某:“你自己也在外面打过工,你应该很了解被拖欠工资的感受,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祝某低下了头:“因为我的无能,造成了工人的损失,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不起。我会努力赚钱,尽早还清这笔良心债。”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祝某。她满脸泪痕,泣不成声。
祝某说,生意好的时候,日子过得还不错。但是到了2012年,接不到单子,工厂运营变得非常吃力。从2012年4月开始,工资就已经成问题了,她曾经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了自己的车,又将厂里的裁切机以1.4万元的价格卖出,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但这些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在江西这一年,我整天揪着心,没有一天踏实过。出事那几天,工人们到处说,不要我的钱,就要我的命,我心里非常害怕。当时,自己觉得很无助……”
南湖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大队长吕祥松说,其实如果处理得当,祝某不会站上被告席。“法律上有规定,企业如果遇到经营困难,要尽早向政府报告,政府会帮忙处理。企业破产,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需要开职工大会,还要告知当地总工会。政府可以介入,帮忙拍卖厂里的物品以支付工人工资。”
吕祥松说,祝某完全可以配合当地劳动部门,确认职工工资,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合法的介入拍卖程序。遇到工厂无法正常经营,资不抵债的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或直接进入破产程序进行处理江苏都市网
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说,用打砸抢的过激方式来讨薪也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冲突当天还有员工因此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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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晚报驻海宁记者 陈 强 通讯员 海 薇 海 飞
欠着10多名工人的22.9万余元血汗钱,阿斌竟然悄悄地走了!
阿斌潜逃时,只给工人们留下一条无力的短信。工人们倍感辛酸,只能向相关部门投诉。但面对相关部门的要求,阿斌继续我行我素……最终,阿斌在火车上被抓,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近日,记者从海宁法院获悉,自作聪明的阿斌终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现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这是海宁法院审结的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欠薪之后“跑路”
阿斌现年42岁,江西人。
2011年7月,阿斌在海宁租了房子,雇了10多名工人,办了一家加工皮衣的作坊,但他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因为经营不善,不到一年,阿斌就亏得一塌糊涂。
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趁着夜黑风高,尚欠着10多名工人22.9万余元工资的阿斌逃了。
潜逃时,阿斌给员工发了一条短信,称自己没钱发工资了,只有来年再还[color=rgb(0, 102, 153) !important]苏州都市网
10多名工人不是傻瓜,谁会相信这空头承诺?觉得情况不妙的他们在收到阿斌短信的第二天,就向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了阿斌。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阿斌下达并公告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他在2013年1月28日前支付工人工资。
但是过了改正期限,阿斌仍旧拒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逃得不见踪影。
触犯刑法亏大了
2013年7月20日,在江西景德镇开往苏州的K784次列车上,乘警在检查乘客身份证时,发现一名乘客很像上了黑名单的阿斌。
经有关方面核实,这名乘客就是阿斌。阿斌被警方抓获后,随即被带回海宁刑事拘留。
被刑拘期间,阿斌与工人达成支付20.3万余元工资的协议,并向工人支付了14.2万余元工资款。但他“跑路”的行为已触犯刑法。
本案公诉人员说,阿斌如果没有“跑路”,他与工人之间就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但他“跑路”了,就已涉嫌触犯刑法,“不能逃避,不能用亏损这个理由拒不支付,一逃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阿斌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作出宣判。
“我以为发了短信就没问题了,想自己去打工慢慢还,但没有意识到不能走,早知道我就不逃了……”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阿斌追悔莫及。 (涉案人系化名)

其实这个老板也挺可怜,她也实在拿不出这个钱,所以只能选择逃避的方法。

如今天的社会这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一个不小心都会要吃官司的。
你妈的效率很快吗 我们单位怎么不抓人啊,17个人 18万多工资 法院受了了三个月没有任何结果
抓的都是真没钱的,有钱的早打好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