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都是湖南人,在佛山有两套房产,户口地址都迁到了佛山,在佛山也居住了10多年时间了,现在协议离婚能在佛山办吗?还是要回湖南呢。急急急!!!
你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现在的户口已迁入到佛山就可以到佛山办理的。
佛山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电话及地址
禅城区:禅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2028880、82028881
地址:五峰四路25号(建设银行旁边)
南海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6258192
地址:桂城街道海五路俊雅花园48座一楼
顺德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22835526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高明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8988193
地址:泰华路318号,即荷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二楼
三水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87705494
地址:西南街康乐路25号
2014-11-25 09: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