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对纳税贡献大的企业设奖励


南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办法,明确对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在税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励,最高的可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奖励对象为在南昌市缴纳税收、2012年实际入库税收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当年实际入库税收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市税收平均增幅并达到相应档次的增长目标的企业或实体,且全年无偷、逃、抗税行为,当年无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