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研读了“关于专项整治住宅区茶馆噪音扰民的通知”这份文件,想向工商的同志核实下龙湾水岸4栋1楼3号业主是否未取得相关证照就将住宅用于开茶馆(麻将馆)?如果未取得证照就用于经营,是否能要求恢复其住宅的本来用途(居住)?
ps:千万不要说是用于家人娱乐的,因为重来没有见过娱乐是每天从中午一直到深夜,麻将声不断,而且一套房子里面没有居住的迹象(没有床,每个房间都是麻将桌)。
网友“缄默” 您好:
您在帖子中关于“龙湾水岸4栋1楼3号业主是否未取得相关证照就将住宅用于开茶馆(麻将馆)”的问题,经乐山市中区工商职能部门调查核实,该业主未取得相关证照。同时该小区住宅开设麻将馆问题已由市中区通江街道办事处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了相应处理,已责令其停止营业。按现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相关规定,在居民住宅开办茶馆(麻将馆),属于市政府办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乐府办发〔2015〕8号)第九条关于居民住宅禁止设立餐饮、娱乐服务等经营项目规定的情形,工商部门依法也不能予以注册登记。
您在帖子中关于“如果未取得证照就用于经营,是否能要求恢复其住宅的本来用途(居住)”的问题,依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如您还有疑问,可直接致电市局个体科0833-2428334。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刚刚文件的标题没有写准确,就我发帖子的这个时间,麻将馆都还在稀里哗啦呢!
朋友们也可以学习下这个文件(⊙o⊙)哦
网友“缄默”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知悉,我局将尽快会同有关单位调查后回复。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这个通告,写的清楚明白,老百姓看的懂。好
问题是他根本没有停业,现在都还在打
政策是好的就是没有落实
《乐山市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乐府办发〔2015〕8号)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我致电工商局只被告知我们在整治麻将馆,但是甚至没有问我住什么地方什么小区开麻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