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日起温岭市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整治行动。
3月7日,该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一轮整治重点是“乱行车”,结合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际,本次集中行动将“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作为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天,在繁昌小区(东辉北路)的斑马线处,大部分车辆在遇到行人时都能停车让行。但仍有“漏网之鱼”,一名驾驶员没有礼让行人,被现场执勤交警拦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交警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据统计,当天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4起,其中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礼让行人9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