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及时侦查绍兴金品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五洋印染有
限公司法人代表金尧兴携款潜逃并与银行勾结违反国家规定
损害国家财产的举报
我们是绍兴市二环路五洋桥房产开发嘉丰随园小区的现金购房户,我们用大半生的积蓄购买了绍兴金品置业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嘉
丰随园商品房,本指望后半生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由于绍兴县
金品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停工,变成烂尾楼
,我们的梦想彻底破灭了。
房产开发公司老板携款潜逃后,其恶意行为造成我们全体购房业主合
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身心受到伤害。房产老总使用违法手段偷盗资
金,房产公司股东中途撤资,利用手中权力大批量地与各企业事业单
位订立购房合同转移资金,在2013年12月停工情况下。房产公司所
有文件印章都未上交管理部门,银行还继续放贷。可见房产公司老总
携款潜逃与银行人员相互勾结是十分明显的。俩者相互协作,欺骗欺
诈我们的钱财。
我们业主在楼盘烂尾后,通过各种渠道得知开发商的股东存在转移开发商资金;利用手中职权同开发商公司大批签订购房合同削弱开发商资产;从嘉丰随园烂尾到现在,房产合同、印章等仍未交出,利用印章进行非法目的等行为。特别是嘉丰随园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以房抵债问题,并非开发商欠债主的钱而是开发商母公司浙江五洋印染有限公司等欠债主的钱,开发商却拿商品房去抵债,开发商销售房屋却拿不到钱,造成资金短缺而烂尾。
我们要求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立案侦查该老板的去向和资金转移的情况,但事至今日,公安局的人一直拖着,因房产老总根深、上下面广,怠于去查,连进入司法程序也依赖于公安局的侦查结论,而无法进入法院程序。
事实与理由方面
造成烂尾楼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未按照《浙江省商品房预售
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和资金管理三方协议、预售商品房资金必须
进入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式管理,项目性土地抵押款也必须进
入监管账户,但由于农业银行、瑞丰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几
家银行在资金账户监管中违规办事,把全部资金划给开发商老板指定
另一个账户,把项目性土地抵押款也未进监管账户,而且进入了监管帐户的资金还千方百计地流失挪用,划给开发商老板私下授意账户、开发商老板有预谋携款潜逃……,造成了现在该项目小区停工破产崩溃局面。
银行和开发商同流合污,狼狈为奸,造成业主购房款失控。嘉丰随园住宅小区土地早上几年前已给五洋印染、大地百乐印染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向银行贷款,作为第三者担保该土地抵押给银行,一一在2012年给土地转入项目性开发一住宅建设,所为项目性建设国家规定专款专用,必须把几年前担保抵押资金贷款收回,如有贷款必须进入监管账户建房所用,不能他用,可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恒兴农村合作银行未能做到这一点的情况下,在2013年3月份银行用业务章代替行政公章,并且在没有领导和经办人员签字的情况下,帮开发商出证明欺诈给绍兴县城乡建设局开证明,同意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公开出售,建设局给房产公司发了预售证,我们业主在购房时看到政府部门开的预售证、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工商报税等证书,才认购房子,可我们业主的血汗钱,最终揽入房产公司老板手中自由支配,现在我们业主房屋没有了,还要承担巨大的还贷压力,房产开发监管形同虚设,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五洋印染在几年前已经陷入困境,随园工程项目也在年前已经进展缓慢,可银行对我们业主的放款均是在2013年1月份以后办理的,甚至在随园停工或者说接近停工的时候还在办理贷款事项,银行作为开发商的资金代理方应审查开发商及其因公司五洋印染的经营状况,却不审查而贸然放款,置我们业主的利益于不顾,况且因公司五洋印染早已经亏欠银行巨款,与金品置业公司是同一个老板.东墙拆西墙补,玩文字游戏,钻国家管理的漏洞,作为国家专业的贷款银行不可能不知道该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下放款,你说能排除相互勾结的情况吗?没有银行内部人和高官的授意,这开发商老板能携得了巨款?
所以希望省公安厅能监督下级公安局能早点立案侦查完毕,不要受某些领导的左右而一直拖着不办。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无关痛痒。等候回复。
嘉丰随园全体业主
2015年4月15日
业主代表电话85874331 傅
楼主遭遇值得同情,现在只能期望政府会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在农业银行遇到过他们申诉要求,希望有关部门早日为他们作公道。
如果没有问题,企业也不会倒灶
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处理一下,给市民一个说法
可以和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