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乐山政通信息亭杨家花园经营户,我于2016年8月16日在王某某手上花了9万元购买的信息亭16年经营权,同年11月12日,乐山是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调查通知书,张公桥徐大队口头告知,信息港亭已违法,需要被取缔,政府已于17年7月10日发出强制清除通知书,不予赔付,也不在中间主动调解解决。
网友:
你好。乐山政通信息港为2006年招商引资项目,市住建部门与四川政通电讯有限公司签订《乐山政通信息港投资建设合同书》,四川政通公司专门组建了乐山政通信息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政通公司),负责政通信息港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中心城区投建运营信息港亭31个。政通信息港投建运营以来,乐山政通公司法人代表多次变更。由于长期的管理缺位、维护不善,政通信息港在经营中出现一系列违规违法问题:一是擅自转让、层层转包经营权;二是擅自改变经营用途;三是未缴纳相关费用;四是完全改变原有使用功能,超出亭身经营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目前相关部门对公司非法转让行为已介入调查。
接到网帖后,我局张公桥大队已召集当事人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针对其转包情况,明确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解决其与前政通信息亭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表示理解。
附:谈话 图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发言人
2017年7月19日
亭子已经于7月19日被取缔
1:已和上家达成和解协议,上家退还“市场增值”的费用。
2:剩余资金将通过法律途径向政通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诉。
3:这段时间给当事人带来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给予郑重的道歉。
4:感谢公安局领导的从中协调,同时也感谢张公桥城管大队,游大和徐大的耐心解释工作。
5:请棠哥封贴,谢谢大家。
请政府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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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是具体内容,请大家给予转发
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市容科进行调查。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络发言人
2017年7月11日
你的情况应该把那个王某某找到一起找ZF谈(那时总留有电话吧)。但是这个信息亭该拆除~~(没信息亭的作用,全卖小吃杂货了)。
早干什么去了,08年就该拆的,这属于不作为和懒政哦!
9万不是小数目,楼主在投资经营前应该市场摸底,这就是投资需谨慎。这个王某某在转给你之前,她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信息亭将是要被取缔的,建议楼主咨询律师走法律途径向王丽莉讨回你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