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都是湖北户籍,2015年结的婚,目前都在珠海工作,住在香洲麒麟花园。根据国家规定,我家这种情况,我老婆去医院可以享受免费做孕检,医院方要求提供居住所在居委会开的证明。我投诉的就是香洲岱山社区居委会麒麟花园部一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态度问题,我第一次跑,她说先拿住房合同来登记,我听了,第二次等我拿了住房合同、居住证以及结婚证复印件过去要求登记,这次她又不认了,说什么要户口本、身份证、流动人口证、准生证、租房合同一起才能建档。她这样说我也认了,也不怪她为什么上次不详细说清楚,多跑腿次腿也没关系,只是她这次的态度很不耐烦,像是我求她办事,她想办想不办都成的样子。不就开个证明嘛,对方把程序说清楚,我照办就是了。但是面对这种不正常的态度,我宁可自费让我老婆到医院做检查,也不想再去那个居委会求着开什么破证明了!为什么国家的一些政策宗旨明明是惠民的,可是到了基层执行的时候就成了虐民的呢?
热心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我中心及时将该诉求转至区职能部门。据前山街道调查回复:调查情况:当事人肖绪锦在全员人口计生系统中显示是未婚青年,肖先生第一次到居委会咨询办理孕前免费检查证明事项时,居委会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请带齐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或租房合同证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和变更人口信息,2016年4月14日下午,肖先生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及租房合同再次到岱山居委会办理计生证件,当时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群众,因其婚育信息已发生变动,必须提供结婚证等材料才能登记建档,在受理过程中可能有些言语让群众产生误解,认为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处理结果:2016年4月19日岱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为肖锦绪提供服务,解释相关计划生育政策与办事程序,对当时没有提供满意的服务表示抱歉,并现场为群众提供书面登记建档服务,由于肖先生结婚证不在珠海家里,肖先生表示过几天再到社区登记。
香洲区市民问政服务中心 2016-04-20 16: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