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2月4日,运气真好,绍兴和畅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杨晟、杨志娟两个股东在大咸亨对面的和畅商务楼办公室碰面。将近两个月时间了,今天终于碰到股东之一的杨晟了。业主来了很多人,还有很多讨债的。不料中午11点多警察来了,后来说是带杨晟去越城区政府协调事情。现在一点多得知,警察把杨晟带出办公室后就把他放走了。。。。到底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可能惠风名都小区开发和警察会不会有股份或者利益关系。可能2014年12月初杨晟把惠风名都小区房子卖光捐款走了就是个很大的阴谋,或者说在绍兴的政府官员里有很大的背景和关系,可能来绍兴和畅房地产公司的警察是假的,捐款逃走有分赃。如果是真警察,那么政府就有问题了。
房产开发非要和政府挂上钩吗?买房后的增值与乏值,利益与风险该自己担吧,虽然受损是件难受的事
政府监管没责任吗?如果钱存国有银行,银行倒闭了,存折变废纸你怎么想,自认倒霉投资失败?
董事长被警察带走了业主和讨债的傻乎乎在房产公司等有什么用。。。。还不是一走了之,想要个说法都不可能
不是增值贬值,根本就拿不到房子,难道那么多钱买了套根本不存在的房子,政府不该出面么?这难道不存在欺诈吗?开发商难道不应该负责人么
房子害苦了几代人,肥了一撮人
塔山村的人
买房投资是自己的是,房价跌还是涨自己承受。可问题是现在钱付出了却根本没有房子啊。就相当于你早上去早点摊买大饼,钱付了,饼快好了,可摊主却说,他还欠着面粉店的钱,这个大饼不能给你一样。房产公司存在很明显的欺诈行为,却迟迟没有应对方案和补救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我们不清楚,我们只能在心中暗暗的想,是不是现在年底了,有关政府部门都比较“忙”呢,还是有关政府部门根本就是跟房产公司是一起的,所谓“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到现在了还没有什么说法,没什么措施。
这年头没点势力背景还真是只能挨打受苦,钱被人骗了房子还拿不到,这种开发商居然还没抓起来真是让人匪夷所思,也难免让人怀疑区政府是不是和开发商有关系。那么多房子卖出去那你也得拿得出房子啊,那么多钱去哪里了,要么退给业主,要么交房,要么坐牢。。。。难道背后有势力有背景就真的可以逍遥法外,不用负责么,就让我们业主和农民工自己承担?
不如团结起来找开发商,至少找执行开发商的线索,然后向法院进行集团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里说无半毛钱的作用
区政府就是和畅公司的保护伞
俺至今没买过房,也买不起房,要买就买现房!
业主们没有点法律意识,也不团结,小打小闹解决不了事情~
如果是烂尾,开发商交不了房。
那么政府如果能主持公道的话,就应该让双方解除合同,开发商还钱给买方!
付不出钱,则受相应处罚!
这样才符合市场经济生意规则!
我付钱向你买东西,你说一年后给我,一年后到了,你给不了。那你把钱还我,我不向你收利息和损失了。这样总算合理的!
难道与风水有关系吗
被警察逮走时要跟紧,教训啊,不知有没向法院起诉。
政府应承担核发预售证的相关责任
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竟合情况,
人民不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不知道购房车的购房款和其他债权一样吗?
放走犯罪嫌疑人,那是重罪啊
一百多个老百姓的血汗钱呐!!听说杨晟集资一个多亿,这么多钱去哪里了,反正肯定不会用在解决业主和民工工资的问题上
银行办了按揭银行也套进去了
幸亏当时没听老婆的,不然现在也是其中之一
基本上不了了之为主。
有利可图,抢着干,没利可图,拖着干,无利烦事,不愿干。
小业主的权利在第一位的
我是惠风工地的工人,我们的工资去哪里要啊,要不到没法过年啊,要跳楼了
多百度下,别的地方烂尾楼是怎么处理的,有没有成功的例子或方法可以借鉴。
这样事情政府怎么不出来协调,要是激起民愤会惊动中央的。
买房的血汗钱不见了,可以理解
奸商家里一分钱都没有了吗?让他全部赔光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