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农村教育,请从尊重代课教师的权益做起

重视农村教育,请从尊重代课教师的权益做起
代课教师是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代课教师问题”关乎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执政形象,关乎和谐社会的建构,更关乎千万“孩子们”能否受到良好的教育问题。
秦开美的英勇事迹,让“代课教师”这个群体再次走进舆论视野。秦开美,湖北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代课教师,已经“代课”26年。6月10日,携带自制炸药、手枪和汽油的农民张泽清闯进秦开美的课堂,将她和52名学生劫持。危急关头,秦开美主动担当人质,说服张泽清让所有学生安全撤离。事后,秦开美被网友称为“最美女教师”。可是,这个“最美女教师”只是临时工,尽管教学出色,但因为是代课教师,秦开美曾两次被清退,后因学校缺人被召回。多年来,秦开美挣着不到正式教师一半的工资,所有福利待遇都与她无关。
黑龙江佳木斯市女教师张丽莉曾经在一起车祸中为救学生身受重伤,被网友称为“最美女教师”。事后人们才知道,张丽莉是一名没有正式编制的代课教师,连医保都没有。两名“最美女教师”都是临时工,难道只是一种巧合吗?不。这一方面说明,目前各地仍存在大量代课教师;另一方面说明,无论教学水平还是道德水平,很多代课教师并不比正式教师差——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拿着微薄薪水却毅然坚守三尺讲台,这本身就是奉献精神的体现,而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正是这种奉献精神的自然流露。
教龄30年的甘肃省宕昌县乡村代课老师王世明,因曾外出打工4年中断了教龄,至今没有转正,他认为“可能永远也转不了正了”。如今,王世明每月工资只有400元,而当年与他一起代课的教师转正后拿到了4200元。(7月23日《中国青年报》)
王世明去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最美乡村教师”,可除了带回一块奖牌外,他的生活没有发生变化,工资还是雷打不动的400元。王世明从1980年开始代课,郭家湾村周边的几个村,几乎被他教了个遍,教学条件一个比一个艰苦。有时候他一个人要带三个年级,既是语文老师也是数学老师,既是音乐老师也是生活老师。可是,他却创造了“没有一名适龄学生辍学”的奇迹,而王世明自己,则成了村里最穷的人。
所以人们很难理解:如果像张丽莉、秦开美、王世明这样的老师不能成为正式教师,那么什么样的老师才有资格成为正式教师?进一步追问:同样是教师,同样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为什么被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
代课教师干着与正式教师一样甚至更苦更累的活,但他们的地位、收入、福利待遇却低人一等。毫无疑问,这种“同工不同酬”是一种违法行为,而这种违法行为长期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身上,更加让人匪夷所思。
张丽莉转正了,秦开美马上也要转正了,这是值得祝贺的事情,也是让人五味杂陈的事情。难道代课教师只有凭借英雄壮举才能转正吗?在这种“偶然的幸运”的背后,还有多少代课教师的正当权益仍在遭受侵犯?张丽莉、秦开美、王世明个人的幸运,恰恰映射出代课教师这个群体的悲哀。
据了解,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保靖县最偏远的吕洞山区水田河镇,至今还有8名在岗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已长达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其中有3名代课教师今年已年满60周岁,但还仍然坚守在最边远的农村讲台。
2014年7月,湖南省保靖县教育局在招聘中小学教师时,虽然从形式上给予在岗代课教师放宽了报考年龄,但没有任何的优惠加分政策,让从教二、三十年的年龄偏大的代课教师,和那些年轻的才毕业的大中专生去比拚,这难道公平吗?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在岗的代课教师问题,建设一支素质高且稳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切实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教授庞丽娟提出的议案,结合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关于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村在岗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建议:
一、对具有《教师资格证》并符合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应纳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范围。招聘的教师要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倾斜。从每年招聘的教师指标中,按一定的比例拨出适当的指标另外分给在岗的代课教师,再从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中,通过考试择优招录。
二、在考试、招录时,对代课时间较长的在岗代课教师,除了给予适当放宽报考年龄,还要根据代课年限、所在学校的偏远程度和教育教学业绩及获奖情况在招考转公中给予一定的倾斜性加分,且加分应有一定的力度。
首先,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指乡镇以下,不含乡镇)代课累积年限越长的教师应获得加分越多,可以10年为加分起点,累积代课10—15年加5分,15—20年加10分,20年以上加15分,最多不超过15分。第二,代课地区越边远、贫困,应获得更多的加分,最多可为10分。具体加分额度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第三,代课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应成为优惠加分政策的重要维度。对在代课期间获学区表彰荣誉的代课教师,加3分;获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荣誉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荣誉的,加10分。以上3类激励性加分可分别累加。
三、依法保障在岗代课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别把代课教师当成廉价劳动力。
“同工同酬”早已被写入劳动法规,在岗的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都从事着“教书育人”的工作,获得的薪酬却有天壤之别,实际上,这些在岗代课教师的权益长期遭受到“制度性侵犯”,没人管没人问乃至习以为常,这是劳动法规的耻辱,也是教育行业的耻辱。尤其让人难以释怀的是,有的地方甚至大量聘用代课教师,他们拿着低廉的薪水,地方政府因此可以节省教育经费投入,代课教师俨然成了地方政府的廉价劳动力。
既然农村教育还离不开代课教师,就应该让优秀、合格的代课教师转正;即使不转正,至少应提高他们的待遇,让他们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 无论如何,地方政府不能再把代课教师当做廉价劳动力。重视农村教育,请从尊重代课教师的权益做起。
阿q3:出路 考试不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吗?有成果的代课教师是否应该加分 或其它途径照顾一下 让代课教师也得到鼓励2014-08-04 18:20:20

treh8985324ghyk:公正客观 1楼说的很有道理,对于教龄长、年龄大、成绩突出的代课教师,除了给予适当放宽报考年龄,还要根据代课年限、所在学校的偏远程度和教育教学业绩及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倾斜性加分。
2014-08-05 14:43:40

浮萍草megwz: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按照教育法规和劳动法的明文规定,代课教师应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代课教师付出的劳动并不比公办教师差,甚至还是超课时劳动,有时比公办教师担责更重,只是一个身份之别就造成了待遇的天壤之别。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想办法落实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代课教师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和公办教师同等纳入社保体系,保证退休后享受公办教师的待遇(有退休金和医保)。2014-08-16 16:40:37

同情者:解决问题 愿保靖县镇府,教育局为了社会和谐尽早出台解决代课教师的各种问题。2014-08-22 19: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