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药狗团伙被送上被告席,买来弓弩、毒镖、毒药专干药狗、卖狗营生


一只黄狗正在村道边觅食,不远处一辆摩托车悄悄开近,车上一名男子拿出一把弓弩瞄准黄狗,扳机一扣,一支毒镖“嗖”地射中了黄狗。黄狗负痛狂奔,但没跑多远便慢慢倒下。男子开车上前,把黄狗装进了一个蛇皮袋。没多久,黄狗就被卖到了一位“乔老板”手里,又经“乔老板”的手卖到了饭店,成了餐桌上的一道菜肴。
这样的一幕,去年6月份以来,屡屡上演。
昨天上午,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乔某、田某等5名被告人因使用有毒物质射狗、药狗站上了被告席。
被告人乔某,堪称“毒狗专业户”,通过从网上购买弓弩、毒镖和毒药,雇了田某等人为自己药狗。去年6月初以来,田某等人常骑着摩托车,在一些乡间道路或是农村里四处转悠,伺机寻找“猎物”射杀。对田某等人毒杀得来的狗,乔某一般都会以每斤3到4元的价格收进,存放在租用的冷库里,再以每斤6到7元的价格卖到周边地区的饭店,赚取差价。因为“货源充足,价格实惠”,乔某提供的狗很受饭店青睐。
有时有的饭店老板也会质疑“狗会不会有问题”,乔某这时就会谎称自己是开牧场的,狗都是自己养的,以此蒙骗过去。
这样的狗肉营生一直持续到去年12月。在当年的11月底,嘉兴民警巡逻时查获了一名用弓弩毒镖射狗的嫌疑人羊某(另案处理),羊某很快交代自己是为乔某“打工”。随后,乔某和同伙田某、顾某、张某等人被捉拿归案,另一名同伙周某最终也投案自首。
此后,公安机关在乔某的住所搜查出了弓弩、毒镖和药丸等物品,并在其租用的冷库里查获了数十只尚未卖出的死狗。经鉴定,搜查到的毒镖和提取的狗血、狗的喉结和胃组织等分别检出了琥珀胆碱和氰化物成分,而琥珀胆碱和氰化物属于有毒、有害的非法食品原料,食用含有这两样物质的狗肉,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乔某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涉案金额共计56170.6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宣判。(嘉兴日报)

偷狗的防不胜防啊。
这种人应该拖去喂狗
我们这一到冬天村头到村尾停满额车来吃狗肉的
会不会判无期?
前天在路上看到一支毒镖,这几天原本周边的五六条狗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