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用电瓶车带同事,没想到竟闯了大祸,撞死了一位老太太。2月20日,秀洲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湖南人张某今年27岁,来到嘉兴后进了一家纺织厂打工,平时为人老实忠厚。2012年7月29日,张某下班准备回家,既是老乡又是同事的小李找到了他,想搭张某的电瓶车回家。张某知道骑电瓶车是不能带人的,可想想两人平时关系不错,住得又近,不好意思拒绝。
回家途经一座大桥,在下桥的过程中,一位老太太突然从桥边的人行道上走到了非机动车道上。事发突然,张某刹车不及,电瓶车一下子撞到了老太太身上,老太太、张某、小李3个人都摔倒在地。
小李因为坐在后面伤势不重,可张某和老太太都晕倒了。小李赶紧打了110和120。等张某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撞人后发生了什么他已没有任何印象。
之后张某如实向交警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又和父亲一起去医院看望老太太,并先支付了一万余元的医药费。可没过几天,老太太经抢救无效过世了,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一直无果。回家后的张某怕承担高额赔偿款,跑了。
由于张某擅自离开嘉兴,更换了联系方式,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3年11月,他在广东省广州市被抓获归案。被抓获后,张某及其家属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通过律师与老太太家属协商,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最终赔偿对方15万元。
公安机关认定,张某驾驶未按规定登记的电瓶车在道路行驶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行驶且违规载人,负事故主要责任,老太太未在人行道上行走,负事故次要责任。经秀洲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来源:南湖晚报
这老太啊,不过电瓶车真心不安全,刹车性能不是一般 的差,我宁愿骑自行车,但人要倒霉,喝口水都能呛死,都节哀吧
非法营运
不赔也3年以下的 不要跑就可以了
带个人有风险啊。按道理,李某应该帮张某承担点的,意思下
电动车还是要买电摩的电机的电动车用用刹车简直没法用
还是不骑的好
这叫好人不做好事体!教训!
又带人又下坡惯性太大了
紧急用钱吗?那么就办兴业银行信用卡吧!
(可套现哦)
逃了就得坐牢,够笨的
真是倒霉到家了~
这是段子么?
话说挺那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