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新闻 06-15 01:10
昨天,记者从嘉善县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本月起实施的《嘉善县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该县首次把拥有嘉善县户籍,因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导致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这一旨在为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困难的做法在嘉兴全市属于首创。
据悉,根据以往惯例,只有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政府才能给予其最低生活保障。“事实上,不少家庭虽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为家庭成员就医、就学等原因,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远远超出其承受能力,造成家庭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嘉善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县从政策层面做出突破,将此类贫困家庭纳入到家庭困难救助标准考量范围。
《办法》明确,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若嘉善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总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包括医疗和就学两方面的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满足可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的条件。“该《办法》的出台,使得社会救助范围得到拓宽,更好地完成政府“补短板”、“托底线”,缓解群众实际困难的重要职能。”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