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质疑

关于对翠菁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质疑尊敬的珠海市城管局领导:您好!我们是前山翠菁苑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目前正在筹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成员。我们提交了候选人名单后,前山街道翠微居委会委托了贵局前山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对提交的候选人是否能成为正式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贵局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由居委会转告检查结果,因有候选人阳台安装了铝合金推拉窗,被贵局认定为违规,资格未通过审查。我们得知消息后,到贵局前山执法中队咨询相关情况,接待人员解释说阳台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属于封闭阳台,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条款,改变了阳台的面积,按照贵局制定的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标准,未通过审查。对此,我们非常不理解,小区业主阳台安装铝合金推拉窗,只是业主为了防止异物掉落,儿童坠落,保障使用安全。翠菁苑小区阳台比较特殊,阳台全部处在建筑物的滴水线内,推拉窗也是安装在阳台的栏杆内,既没有搭顶棚,又没有向外凸出,既不侵占公共空间,也不影响其他业主使用。难道安装了推拉窗,阳台面积会自己增加不成? 请问,业委会候选人阳台安装了铝合金推拉窗,在贵局的前山执法中队的资格审查中:1.违反了哪个法律法规?2.哪一条款?3.哪一点?4.属于什么性质的违规,是属于违法装修、搭建,还是属于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情况?请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翠菁苑小区业委会筹备组2017年9月8日
热心市民: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我中心及时将该诉求转至区职能部门。据前山街道办调查回复:中队于2017年9月11日收悉街道转办件,反映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质疑,相关情况如下: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改变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平面布局、规划标高、外部轮廓、层数、高度、面积、风貌、配套公共设施等内容”,属于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行为。中队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认为部分候选人未经批准对其住家阳台进行封闭,改变了已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的外部轮廓和面积,属于违法行为。
香洲区市民问政服务中心 2017-09-15 10: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