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上半年发生在上虞区东关街道的“白骨案”吗?
今天,记者从“浙江法院公开网”上了解到,“白骨案”的凶手任某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详细地记载了任某认识、杀害、埋藏“白骨”主角覃某的过程。
大家一起来看看这段文字吧:我(任某)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认识了“春香”(覃某)。多年前,她趁我不在家拿着我放在抽屉里的一万元钱跑了,我多次到杭州萧山找她。约一个月后,她回来并问我要钱在湖南老家造房子,我与她因此在我家草间内发生争吵和激烈的打斗。当时,她用手抓我,我也用拳头打她(具体打击部位回忆不清),并用手抓住她的头发,将她抓过来后,又从她身后用两手将她脖子掐住,掐了一会儿后 ,她失去抵抗,正面向上倒在地上,我就骑在她身上,继续用手掐她的脖子,又掐了一会儿后,她就没反应了。她死后,我马上拿家里的锄头在草间旁边的化粪池边挖了一个坑将她埋了,当时她上身穿一件T恤(打架时被抓破、没穿内衣)、下身穿一条三角短裤,没穿鞋,尸体的方向是头朝南、脚朝北,坑深约50公分。事情发生在约十年前天气已经比较热的季节(穿衬衣的时节),时间是晚上9-10点,等我把尸体处理好,已经快12点了。
据了解,任某大概是2009年杀害覃某的。8年来,面对其他人问起覃某的去向,任某都这么回答:“她去外面卖淫,不会回来了”。
认罪伏法。
对故意杀人普遍轻判
现在判得偏轻了,不利于打击社会危险分子。
激动人心,无法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