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2016〕5号文件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潍人社〔2016〕21号)、《潍坊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潍社保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对申请奎文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实地评估和综合评估。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拟确定为潍坊市奎文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的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定点协议管理门诊
药店
潍坊海王银河佳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奎文四店
潍坊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潍坊市健生大药房有限公司
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德润康城店
潍坊修正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桐荫分店
潍坊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八店
潍坊弘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店
山东潍坊海王星辰民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豪庭店
山东潍坊海王星辰民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万达店
奎文玉石口腔门诊部
奎文潍州口腔门诊部
奎文潘振刚诊所
潍坊市奎文区大虞街道刘家社区卫生室
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丁家社区卫生室
奎文区廿里堡街道崇文街社区卫生室
奎文华硕堂中医门诊部
公示期自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5天)。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向奎文区社保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226671。
奎文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