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中于8月22号开始有偿补课,并命名为学前准备周,进行综合实践活动
姑且教育局要认定是综合实践活动,问题活动在放假期间举行学生是否应该有决定参加还是不参加的权利?
而在我们的通知单上没有表明自愿原则.再说哪间学校补课会直接说明是补课的
是教育局人员蒙在鼓里还是另有隐情?
再退一万步说,我们二中学生都没意见了,我们都接受补课
其他学校的学生呢?这就是所谓的教育公平吗?这种做法貌似与你们推行的违背吧
还是社会在不断给机会我们看清这个社会的本质呢?
教育公平是口号,那么到底有多少不是口号?
热切期待问题能早日解决
我们责成禅城区教育局严查违规补课问题,并感谢学生们的监督!
2010-08-14 14: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