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地税人员您好!
我2013年4月在南海区狮山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方式购买了社保(户籍是南海狮山的),但是只买了社保,没有买购买医保。现在我在禅城区工作,单位可以帮我购买佛山职工社保和医保。
我想在禅城购买禅城区医保和医保,然后把南海区的社保(当时没有买医保)转过来禅城这边合并,请问是否可以这样操作?
如果不可以,是否需要停了狮山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如果停的话,可以把我以前交的钱全部退回来。我在佛山买职工社保的时候重新开始累计工龄。
祈盼答复!
谢谢!
李生 13809815402
尊敬的缴费人,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支持,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年限可以与在企业参加的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南海狮山和禅城同属于大佛山统筹区,同一统筹区内不允许重复参保。因此,你应当先停止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参保,然后在停保的次月由您所在的禅城的单位办理增员参保,参保年限接续计算。
如有进一步的咨询,建议您拨打我们的纳税咨询服务热线:12366转2,人工坐席将为您提供更加及时、快捷的咨询服务。
2014-05-21 2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