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去青神县人民医院去就诊,然后由于该医院现在实行电子话办公,在挂号的时候被要求办理就诊卡,但是对于他们就诊卡的收费我不干恭维。华西医院和省医院以及眉山市医院的办卡费也不过2元,这些医院的级别不青神县医院高到那里去了。但是那天我去挂号,被要求办卡,加上挂号费我一并给了16元,当我拿到发票一看发现办卡那张收据上面写的金额我惊呆了。办卡费一并是11元(其中电子病例管理费5元,诊查费6元),另外一张发票上面写金额5元(挂号费1元,普通门诊诊查费4元)。不知道相关领导觉得他们在乱收费没有,希望你们的调查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委转青神县发展改革局调查,2月27日上午11时17分,青神县发展改革局经办人员电话联系您,电话提示为关机;2月28日上午,市检查局9点48分左右连续拨打2次电话,电话提示无人接听。现将青神县发展改革局调查情况告知您: 一、关于电子病例管理费:根据眉山市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定电子病历加收每人5元,青神县人民医院收取电子病例管理费5元是按规定收取的。 二、诊查费:诊查费6元是根据眉市发改价费(2013)389号文的规定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对门诊诊查费上调6元,青神县人民医院为了方便与新农合及医保局结算对上调的6元诊查费单独开票收取。因此举报人在挂号时医院方开具了2张发票,一张诊查费6元(如病人出示了新农合证或医保卡后就不需要交付现金,发票用于与新农合及医保局结算;如果没有新农合证或医保卡的就需要交6元诊查费),一张发票的普通门诊诊查费4元、挂号费1元是按规定收取的。
201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