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7月1日起,孤儿和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


“女儿去北京医院复查的费用终于可以着落了。”今天,柯桥区华舍街道的宋女士收到了柯桥区政府的专项救助资金16万元,她说,多亏了柯桥区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政策,让她女儿的后续治疗费用有了保障。今晚,她将带着患白血病的9岁女儿去北京医院进行复查了。
特种医疗救助金额12—25万元
据了解,前段时间,柯桥区政府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7年7月1日起,将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纳入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与低保对象一样的医疗救助待遇。
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在经惠民医疗优惠、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含补助资金)后,其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负部分,给予90%的救助;一个医保年度内在医保定点医院内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自费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给予70%的救助;需要肾、骨髓、肝移植的,将分别给予12万元、16万元、25万元的特种救助。
宋女士的女儿今年9岁,4年前因患白血病,这些年来为给女儿治病花费了100多万,去年在北京医院进行了骨髓移植,目前虽病情稳定,但在一定时间内必须持续用药,且每隔一段时间必须去医院复查,每月费用都要上万,现全家人的经济来源只有宋女士的丈夫打零工每月2000元左右的收入,宋女士这些年为给女儿治病,辞去幼师工作,照料女儿,家里没有固定的住房,只有租房居住。“没有政府的救助政策,女儿可能早就没有了。”宋女士说。
孤儿、困境儿童列为重点救助对象
“原来专门针对儿童的医疗救助政策是没有的。”柯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相关负责人说,儿童被列在其他成年人一起。医疗救助的儿童家庭有的是孤儿、有的家庭因病致贫,有的原来就是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孩子患上大病,家中更是雪上加霜。而原来的政策同成年人混在一起,有些患病儿童的家庭并不清楚这项医疗救助政策。
为此,现柯桥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把18周岁以下的孤儿、困境儿童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同时,确保年龄超过18周岁仍在学校就学的,仍享受孤儿、困境儿童相应的政策待遇。现在,只要是孤儿、家庭陷入困境的儿童患大病,都能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极大地保障了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医疗费用,提升了医疗救助水平。
据了解,今年,柯桥区进一步深化完善儿童关爱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政策,全区的62名孤儿、144名困境儿童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建立健全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给予990元基本生活费,重残儿童每人每月给予297元-990元不等的生活费,并确保孤儿、困境儿童年龄超过18周岁仍在学校就学的,仍享受孤儿、困境儿童相应的政策待遇。
同时,对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640元、990元基本生活费补助,2017年上半年共发放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费52.96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共2426.78万元,救助30108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