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在《绍兴晚报》上发布2014年度第一期越城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依法限制周雅香等48名被执行人不得有限高令中规定的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在内的九种高消费行为。
限高令公告规定,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禁止有以下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此外,公告明确,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我院将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便于社会知情人士举报。
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是每个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有的“老赖”有钱不还,有的“老赖”甚至还住着豪宅,经常出入高档场所等。为惩治此类规避行为,我院出此对策,以期有效地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现象。
执行啥了、老赖张红卫宏泽园的豪华别墅还住着、奥迪车还在开吗?
老赖很多,要限高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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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东浦镇炬星村请客送礼清单|&page=5
有个屁用,好似好多老赖早跑到外国享受去了,钱也带走了,这有什么用啊~~~~~
仅仅只有48位“老赖”老兄被限制吗,呵呵?不过开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