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企业下岗后,在南岸租一门面做小卖部,辛辛苦苦、起早贪黑,为了生存和房东一直合作了五年,每月按时缴纳房租,从未拖欠房租。上个月房东通知,说七月合同到期后,房租由现在的三千五百元涨到一万元。如果不同意就收回房子,五千元保证金不退。我想咨询一下,房东这种做法合法吗?而且原来签订合同时,合同上约定每年按上年度房租的10%上涨,今年他就毁约不再按原来合同签订。
关于合同到期如何确定新的房租是可以根据双方新的合同约定谈的,但是如果因为承租方不与出租方达成新的协议就不退保证金的行为肯定与法律精神相违背
当然,如果你还有意继续租房,你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为你出谋划策。
如果合同到期,双方还没就租金问题达成协议,你弟弟不得不搬家了,不过保证金肯定必须要退的。
现在很多房东发疯一样涨房租。。。。。。。真的如人民日报说,一代穷世代穷。。。。。。
房价是 资本主义社会永远的伤
啥子从3500涨到10000??
这怕是明显赶你走?
我姐也遇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