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残疾人多些“正常人”待遇


“国际残疾人日”,从1992年12月3日设立至今,已走过20个年头,人们对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在物质层面的帮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精神层面给予残疾人“正常”待遇上,则需要更多的努力。
首先,应该是让残疾人参与到力所能及的工作或者社会活动中,让他们从对社会的贡献中赢得。这种“赢得”的尊重或“争取”的机会,将从内心深处激发残疾人对生活的信心,最终转化为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毅力。
其次,需要对残疾人既要走出偏见,又要走出歧视。因为我们不仅没有歧视的资格,也没有歧视的权力。我们需要做的是给予残疾人更多的机会,让他们有机会自食其力,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