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近日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人社部能干啥,是能叫工地停工,还是查封,扣押厂房?啥都不能!这个黑名单不和硬手段挂钩就是明摆纸老虎而已,这个办法,内行人一看就应该是建委出台
第二个,一天到晚的喊农民工,农民工,谁是农民,谁不是农民搞清楚么,一年到头在外面打工做事,有几个种地了。况且现在都是居民户口,早已不分农业非农业。
全国的诚信体系 马上建立联网起来就牛啦!加油 法制社会的逐渐呈现强大的力量了!!!
拉入了黑名单就怎样呢,不痛不痒的?
这不就跟强烈谴责一个道理吗?
呵呵,罚酒三杯,套路,忽悠老百姓
列入黑名单,还要上网公布一二个月
让人人知道
没人去求职,自动关门
忍不住了,我想笑怎么办?
想想看,就是老板在黑,他也知道工人给他干活,活出来了,货交了钱才进来,可是老板都没钱去买原材料,没钱去公关拿订单,工人还有啥钱发工资呢,大河没水,小河还用说么,别说私企了,国企,央企不也有拖欠工资现象吗,只是大家看怎么去看待这问题
国企央企不同
工资发不出来,但编制在(有的有单位宿舍在,相当于住房),效益不好,资不抵债,长了就申请破产,拍卖,有编制老职工享受拍卖后的养老保险待遇补交。(不是一无所有)
私企?没工资发,没效益,啥得没,还等着干吗?不用浪费时间,不对紧不干(时间越长,对个人越不利,倒找钱上班何必?)
一个公司连工资发不出来,没必要上了
(不管是没盈余,还是故意拖欠)
工资都不发,估计欠银行一屁股利息,
强制后补不补发工资还是个问题
列黑名单有啥用,照样欠
感觉很欣慰
政府也在拖欠实习大学生生活费,原因也是很多,只能慢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