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有块地,但由于家庭纠纷的问题,以前在申请用地是没申请到,现那地还在乡府里搁置着,上面的相关部门还没审批下来的。现在我伯父打算在那块地上盖房子了,又没有在两屋之间留空隙,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建筑?那我们现该如何申请此块合法性?
关于咨询土地申请及报建问题的答复
贵市民:
你通过网络提交的关于咨询土地申请及报建问题的问政件(编号:FS20110926W0007)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于你在咨询件中提供的信息不够明确,建议你直接向辖区国土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11-09-21 16: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