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外债?
外债又叫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投注差,是企业可借的外债规模。构外债的债权人——非居民(境外机构、自然人及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常设机构)
这就是外债那么什么是外债登记呢?不要急容上海智硕的小编喝口水再来给大家讲一讲.
那么外债登记其实就是企业借用外债后,应预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录入外债签约信息。应向企业所在地的外汇局报送签约、提款、偿还和结售汇等信息。登记后收到外汇局办法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借款合同变更时,要在外汇局进行外债签约变更登记;外债清偿后,在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一、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企业向外汇局申领并填写《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
申请外债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和复印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4、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外经贸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合同的批复
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9、外汇局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中资机构须提供资料:
1、(债务人签约情况》和《债务人信息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借款合同(如合同为外文,必须加上中文译文加盖双方公章或签字)
3、外债指标的证明文件(短期指标由外汇局核定,中长期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
4、年度财务报表
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备注:从2004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之内。三、外汇局审核无误后,在(外债登记证》和(外债签约情况表》上核发加盖“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章”
备注:自2004年6月26日以后,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债务人无须到外汇局办理逐笔登记,改为由境内外资银行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集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