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阳光音乐家园的住户,在小区楼下,一餐馆将油烟管道建在小区内,整天排出刺鼻的油烟味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九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一个月以前该情况我已向城管部门反应,工作人员回复告知,该餐馆由于房租到期后不再继续经营,但时隔一个多月此餐馆仍在排放大量油烟,(由于餐馆排放出的油烟一股化学添加剂的臭味)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让商家安装油烟进化器,并拆除安装在小区内的油烟管道。(排放油烟餐馆名:邹记石锅鱼 地址:迎春北街)
网友: 你好,你反映餐馆油烟排放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店铺业主因个人原因,又和房东续签订了2个月的房租合同,现安装了一个排气扇作为过渡措施,将油烟和气味抽到靠近自己餐馆的位置。执法人员已督促该店铺业主,2个月后如需继续经营,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避免对周围邻居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将继续督促。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