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海棠路;邮政编码:614000;企业资质证书号:511112A050;法人:王明友;联系电话:13419425118;
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325号;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000108974;邮政编码:614000;电话:0833-5183888;法人:颜义春;
投诉项目:乐山星辰青年广场商业、酒店部分;
项目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325号;(乐山师范学院旁);
投诉事项:由“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乐山星辰青年 广场”于2013年年底开工,2014年7月开始销售,分为“商业、酒 店、住宅”三部分,按购房合同该项目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交房;目前住房已投入使用;商业、 酒店因资金问题已经全面停工;
购房之初,“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大销售力度,大力宣传广告,采取小商铺摊位、酒店返租;同时成立了“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采取自己开发自己管理,以谋求更大利益;买方(业主)只需要首付商铺酒店,以个人名义向乐山市三江农村信用社为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同时与“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返租协议,按揭部分由“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支付,“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承诺酒店、商铺、品牌商家已经入驻。业主可以做享收益,致使几百户业主被骗。
因“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在修建前早已负债累累,采取摊位返租只是“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筹集资金的权宜之计,从业主身上得到的首付款及业主向乐山市三江农村信用社获得的贷款对整个项目的运行只是杯水车薪,最终于2016年全面停工,法人王明友离开,公司员工大部分解散;“乐山星辰青年广场”成了名副其实的烂尾楼,电梯未安装、室外楼梯未完善、室内未装修、手续未完善,以至事前确定的商家未能入驻,资金链断裂。至今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交房条件。
“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时于2016年12月停止为业主向乐山市三江农村信用社支付按揭,叫业主自己按揭。当初 “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明友为了筹集资金,大肆宣扬,不惜欺骗自己的亲朋好友、亲戚下属,受骗者达几百户,乐山市三江农村信用社在“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收按揭款未果,于2017年8月中旬向业主送达按揭还款律师函,要求业主还款,否则采取法律强制手段;
“悔不当初”业主们真的是欲哭无泪,很多业主当初买房已经耗尽了所有积蓄,每月还要向乐山市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还几千上万的按揭款,为希望渺茫的“乐山星辰青年广场”耗尽一身积蓄,为王明友错误狂妄买单,王明友在资金链断裂前已将部分财产转移至其妻名下,并已离婚;债多不愁,“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业主多次找他协商未果;也不宣布破产清算,妄想东山再起,目前仍过得逍遥自在。
社会危害:“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社会经济规律,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乐山星辰青年广场商业、酒店返租”事件严重影响了几百户业主的工作、学习、生活;给业主造成了强大的生活及精神压力,社会危害影响巨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正常的生活秩序,给业主给政府带来了相当大的麻烦与难题。
诉求:请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妥善处理该事件;“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破产清算或整体由其它公司(或政府)接盘都可行;继续下去社会危害更大,损失更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乐山市三江农村商业银行及浦发银行乐山支行为盈利单位,也应承担相应损失,而不能成为“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帮凶,继续坑害广大业主。
网友“小喜儿”: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市场科处理,待处理完成后予以回复。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2017年8月23日
网民“小喜儿”:
您好,您通过海棠社区网贴反映“乐山星辰•青年广场商业、酒店部分项目停工搁置。工程复工遥遥无期”的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青年广场位于乐山市中区海棠路325号,由四川星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商品住房,二期为商业用房。商业用房由商铺、酒店组成。
经调查,该项目二期商业用房由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租赁经营,并同购房人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协议约定购房人付首付款后,每月支付银行按揭贷款由乐山星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每月给予购房人固定的租金回报。因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商业用房无法如期完成装修、经营。2016年12月起,开发企业返租中断。
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自2017年3月以来,多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积极妥善解决购房人信访反映的问题。8月23日,我局再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尽快制定解决措施,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开发企业明确表示:近年来,开发企业一直在寻找合作伙伴。目前已经同一家企业达成意向,且该企业已经到乐山进行实地考察,有望注入资金,盘活商业用房,尽早经营,早日解决青年广场项目一系列问题。
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在6月底我局协调市司法局为购房人提供法律援助。希望你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下一步,我局也将加大对开发企业督促力度,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复。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8月26日
自己顶!!无良开发商!让更多人看到!!!
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无语!很多的时候,人得学会为自己买单!……
看来你买了不少的单呀!
已经起诉了,但开发商欠了一屁股帐,连房子都没修完,拿什么来退款呢?财产也转移了。
开发商没钱的情况下,起诉他沒有任何作用,受害人只有寄望政府能找单位接手楼盘,重新开发形成双赢局面
反正怎么都是老百姓吃亏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