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有风险!诸暨这男人竟因为一口烟被关了2天


昨天上午,城东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春江路上的某网吧里有人吸烟,当即传唤了吸烟者王某。
据查,王某于早上7点30分在该网吧开始上网,过程中烟瘾难耐便点了一支烟,网管发现后对其进行了劝阻。8点30分左右,网管在巡视中发现王某电脑桌上放有打火机,提醒王某收起打火机。9点30分左右,王某正沉醉在网络游戏的厮杀中,习惯性地又点上了一支烟,刚抽上没几口就被当场查获。
王某这种经过多次劝阻,仍旧在网吧内吸烟的行为属情节较严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处以治安拘留2天的处罚。
“你看我们网吧禁烟标志都贴着的,平常也对网吧内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这家网吧的网管范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记者在网吧内看到了禁烟标志,一青年男子正蹲在网吧门口台阶上抽烟,但是网吧门口地上的几十个烟头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网吧内吸烟,除了吸烟者要被依法处理,网吧工作人员未及时劝阻也有可能被处罚。
8月25日21时20分,警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陈某、邵某、邵某某3人在暨东路一家网络会所内吸烟,经过调查,网络会所工作人员未对三人的吸烟行为进行劝阻,警方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该网络会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据了解,今年7月1日至今,仅城东派出所就办理网吧内吸烟案件56起,其中拘留10人,罚款43人次,对网吧罚款8起。警方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在网吧内吸烟,网吧从业人员也要从严管理,及时有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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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同时,第六十三条规定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是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是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相关规定。同时,第三十二条指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拘留的好!对于公共场所毒害他人的烟鬼就该抓起来吃牢饭

这种要么网吧没交钱 要么就是晦气 放眼市区网吧那个网吧没抽烟的?一抓一大把 除了个别几个网咖不能抽烟

那些混子进进出出的,拘留对他们来讲无所谓的。

网吧吸烟确实也该管管。一股烟味,进去上会网被熏的头晕脑胀。
那些说去网吧没好人的人。也是无语了,虽然环境是有点不咋地。但是还是有部分人比如出门在外,或者呼朋唤友,或者打工的。只能去网吧上网。上网是最便宜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

看来只有控烟了

顶一个,这是对被吸二手烟者的一个福音。

某地,网吧里抽烟被拘留的,不少了。
但无法长效管理,所以刮风一样。

文明近一步

烟草是*****重要的垄断收入来源,为何禁烟??? 表示不解

楼下会解释给你听的

哪个网吧没抽烟的

你哪只眼睛看到说要禁烟的?只是要惩罚公共场所抽烟毒害他人的鬼,那些鬼如果自己躲在角落抽,哪怕抽到得肺癌,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也只能是笑笑

烟 鬼 们 自 己 抽 烟 抽 到 得 肺 癌 关 我 们什么事,哪怕一天5包抽到死,也和我们无关, 让法 律 惩 罚 公 共 场 所 毒 害 他 人 的 烟 鬼 , 禁 的 是 公 共 场 所 的 烟 鬼 ,公共场所毒害他人的烟鬼生儿子估计会没那个

可怜的倒霉蛋。

哪酒呢,难道不是高税产品吗

公共场合吸烟是应该管管的。

支持公共场所禁烟。

抽烟本来就对身体不好,也要考虑路上走得其他人,想想自己的亲人被逼着吸二手烟,就知道了。支持公共场所禁烟!

这种……运气太差了,哈哈哈哈哈

抽一根压压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