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临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平均涨5.5%


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面向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据悉,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把各项调整政策落实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