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讨要工资,他希望别一拖再拖了!


近日,本报报道了安徽的小刘给认识十几年的张某打工,说好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到年底却迟迟未结账。为了等工钱,年前小刘退了两次回家的汽车票,年后苦苦等待了2个多月。最后在台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帮助下,小刘拿到了张某签字的欠条,张某承诺4月15日支付还未支付的工资16100元。(详见本报4月2日5版)
4月23日,经过再三催促和等待,小刘终于拿到了其中的5000元。
说起这次拿到钱的经历,小刘不禁感慨:“他又是老样子,一直拖,要不是你们,这5000元还不一定能拿到。”
时间回到4月17日(周四)。那天,记者联系小刘时,小刘说自己跟张某联系上了,对方承诺周五给。结果到了周五,对方又找了理由说周一(4月21日)给。
4月22日,没有拿到钱的小刘再次来到台州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处理科。娄富平科长电话联系了张某。电话中,张某承诺当天下午支付小刘的工资,让小刘直接到他住处拿钱。
没想到当天下午,小刘电话打过去没人接,到张某住处又找不到人。
4月23日,小刘再次向记者求助。由于记者在外采访,只能再次求助娄富平科长,他听说了情况后非常惊讶:“昨天不是说好了让小刘去他住处拿的吗?怎么还没拿到?”
娄富平再次电话联系了张某,张某答应双方在附近的一家农行见面,并当面支付小刘工资。没想到,等娄富平到达农行时,张某再次玩起了“花样”。
“我现在已经在农行了,他竟然说自己去工地了!”电话中,娄富平非常生气。
最终,小刘到工地找到了张某,并和他一起来到农行。张某推说自己工地上的钱还没结,暂时没钱。在娄富平做工作下,最后张某答应先给5000元,剩下的11100元钱下个月16日支付。
记者手记
说好是4月15日支付,迟个一天两天倒也情有可原,迟个三四天,如果不是一推再推,也还能接受。最可恶的是一推再推,一拖再拖,毫无底线可言。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像张某这样心安理得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却不在少数。
讨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什么这个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在新闻中呢?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社会法治不够完善,导致一些人有恃无恐。
确实,有了法律,在执法上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但如果法律要细化到讨薪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那人的诚信哪里去了?道德去哪了?责任去哪了?人性去哪了?
希望这一次,张某不要再让我们一等再等了。

工资本该是月结月清,这些不守信用的老板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社会矛盾.

对欠薪者应支付劳动者本钱及利息,劳动部门应处以罚款,遏制拖欠工资行为发生.
治理恶意欠薪,政府要拿出法律手段,不能让欠薪者置法律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