噩梦!股民连吃13个跌停,融资客爆仓,证券公司强平都卖不掉…(附:因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的承担案例说明)

融资盘爆仓了,证券公司强卖都卖不掉,只能看着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少,身上的负债越来越多了,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今天,我们要说的这只股票,对被套股民而言就是一场噩梦,对强行平仓卖不出去的融资盘,那真是惨上加惨!!!
这只股票就是--- *st众和 。
截至当前,该股已经让股民吃了13个跌停,每日封单超5000万股,跌停仍在继续……
股民:
160万融资盘已爆仓,强卖都卖不掉!
*st众和跌跌不休,股吧网友“股生君主”称,我的融资盘爆仓了,证劵公司强卖都卖不掉,只能跟着一起亏损。29的成本,融资160万!
有网友质疑“此股又不是融资标的,你想融资也买不了的。”
“股生君主”回复称:买进后突然变为*st,害死人。
那么,究竟怎么回事呢?
原来,众和股份之前的确是融资标的证券,只是因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于5月3日被调出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深交所今年5月3日公告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其股票(证券代码:002070)将自2017年5月3日起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所于2017年5月3日起将该股票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2日,*st众和融资余额12.29亿元。
强平仓卖不掉
证券公司自认倒霉?
这位160万融资盘爆仓的股民称,只能一起,证劵公司干着急,他自认倒霉。
等等,他的意思是现在*st众和连续跌停,证券公司强卖卖不掉,只能跟着一起亏损,证券公司干着急,自认倒霉?
这位叫 “hxt5p67高山流水”的 网友看不下去了,回复称,“楼主别逗了,证券公司跟你一起赔,绝无可能,到了平仓线,卖不掉,会收你抵押金或卖你的担保品。”
那么,如果股票连续跌停,融资客爆仓了,券商想平仓也卖不掉,等跌停打开,强平,这种倒差券商钱怎么办?
是券商自认倒霉还是股民要赔给券商?
对此,某券商融资融券部门主管王女士对东方财富网表示,“这种情况,券商不会自认倒霉,资不抵债客户还是要自己再拿钱出来还券商。”
额,看来,这位融资的客户,还没搞明白规则。
这家公司怎么了?
股票跌到根本停不下来,这家公司究竟怎么了?背后发生了什么?
在长达6个月的停牌之后,*st众和于11月3日复牌,但复牌后连续9个一字跌停。 因股价异动,公司股票于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核查。 11月17日晚间,该公司公告称,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公司进行了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并于1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然而,20号复牌后还是跌跌不休,连续跌停。
*st众和走到今天如此混乱不堪的局面,并非一日之寒。
今年6月2日,*st众和公告称,拟筹划出售亏损的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华印)。但停牌5个月之后的11月2日,该公司称,期间虽与多家意向方进行了谈判,担由于外部环境不断朝不利于交易达成的方向发展,且交易方案需要平衡多方利益,未能与意向方达成一致。
11月17日,该公司再次公告称,自2017年6月公司推进资产出售事项以来,公司与多家意向方进行了接洽、谈判,由于公司面临诸多困难、外部环境条件不断朝不利于交易达成的方向发展,且交易方案需要统筹考虑公司债权人、交易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等多方利益平衡,谈判难度和工作量极大,公司与相关意向方未能如期达成一致方案,未能按原计划于2017年11月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
相对于前景不明的重组,*st众和面临的更大危机,是由实际控制人身陷囹圄带来的剧烈震荡。
公开披露信息显示,此前的9月12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众和立案调查,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詹金明、财务总监黄燕琴开展调查。随后,该公司董事长许建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也在9月26日被证监会开展调查。
实际上,早在半年之前,许建成就已身陷囹圄。5月12日,*st众和公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许建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3月20日被四川省马尔康公安局执行逮捕。
许建成被捕之后,*st众和随即陷入动荡之中,董事会目前已经陷入瘫痪状态。从7月份到11月初,先后有4名董事、高管辞职。公告显示,9月30日,独董朱福惠以个人工作繁忙为由辞职。随后,10月30日该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秘詹金明,也在被调查后辞职。此外,公司副总裁张子义、莫洪彬也已先后辞职。
随着上述两名董事的辞职,目前*st众和董事人数已低于法定人数。
上述情况已引起监管关注。
11月15日晚间,公司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 同时,公司还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股票停牌核查公告》,公告称因股价大幅波动停牌核查。
福建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则显示*st众和董事会目前已经严重“残缺不全”。
根据《公司法》和*st众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st众和董事会应该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
但福建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st众和存在以下事项:一是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14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职到期日为2017年6月30日,但目前仍未进行换届;二是公司1名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于今年相继辞职, 导致现在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三是公司董事长许建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7年3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影响勤勉履职。
多名牛散踩雷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资本市场的老手,却不约而同踩中了*st众和这颗地雷。
资料显示,目前持有*st众和股票的投资者户数为7.503万个,包括多名牛散皆陷入深度套牢之中。
根据*st众和三季报,其十大流通股股东中,除了许金和、许建成父子,尚有6个自然人和2个信托计划,而这些资本市场的老手,皆不约而同踩中了*st众和这颗地雷。
*st众和十大流通股股东(截至2017年9月30日)
值得关注的是,闻名一时的牛散邱宝裕和林纳新也在*st众和十大流通股股东之中,分持300万股与309.13万股,但前者在2015年第四季度就已经进入,当时持713.47万股,后者则是今年二季度新进股东。
此外,*st众和十大流通股股东中的王敏艳和张立良,也曾在多家上市公司现身。
而在2015年和2016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的*st众和,还预计今年续亏2亿元至2.5亿元,暂停上市的命运很难逆转。
还有这帮股民也惨了
除了*st众和以外,买了这只股票的股民也惨了!
11月22日晚间,停牌超过半年的尔康制药发布自查报告,对公司涉嫌虚增利润事宜进行说明,并向投资者致歉。据公司披露,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将使尔康制药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现重大业绩差错,预计将调减净利润2.31亿元。
根据尔康制药年报数据,该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0.26亿元。以此计算,公司该年度净利润调减幅度约为20%。公告同时提醒,目前证监会正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最终调查结果以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3日复牌的尔康制药一字跌停,股价报10.31元,仅成交358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st众和还有几个地板呢?尔康制药又会有多少个跌停呢?
因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的承担问题
① 争议事实: 证券公司与融资人签订《融资融券合同》,约定资金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即为t日,若融资人未在t+2日的上午9:15分足额追加担保物或主动平仓,导致该账户的维持比例仍然低于150%的,证券公司公司即可以进行强制平仓,即卖出相应的股票以使维持比例回到150%。t+2日上午9:15分该比例仍然低于130%,t+2日9:39分51秒融资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主动卖出标的证券,9:41分18秒证券公司对该账户强制平仓标的证券。根据被平仓的股票的k线图,平仓的日期k线图的最高点日起之间股票差价,要求证券公司因强制平仓给融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观点一: 根据原被告一致确认的事实,刘洁违约在先,未在t+2日足额追加担保物或主动平仓,东海公司依约进行强制平仓未违反合同约定。东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强制平仓后,卖出股票回笼的资金仍然回到刘洁掌控的资金账户内,此时,刘洁可以用该资金继续进行股票交易,包括重新购买被平仓的“国元证券”,但刘洁用该资金购买了其他股票。刘洁认为东海公司的强制平仓造成了其经济损失323560元,但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关案例: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04民终1995号
法院观点二: 刘秀珍与安信证券间成立合法有效的融资融券合同关系。刘秀珍2015年7月7日上午与安信证券工作人员通电话时,已经知悉并同意由于其账户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安信证券可能在7月8日强制平仓。因此,安信证券于7月9日强制平仓,系经刘秀珍同意。刘秀珍请求安信证券赔偿因该强制平仓给刘秀珍造成的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相关案例: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4218号
② 争议事实: 证券公司代为融资人申请的接受相关通知的电子邮箱不能正常打开,此情况是否会对证券公司做出强制平仓带来一定的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
法院观点: 证券公司代为融资人申请的电子邮箱不能正常打开,使融资人不能及时收到被告所发的《追加担保物通知》等材料,给证券公司的决策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且证券公司在2015年7月7日9时达到强制平仓的条件后,还打电话,要求融资人追加担保物或还款,也确有不妥,结合本案案情,本院酌情确定由证券公司赔偿原告损失50000元。
相关案例: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15)芦法民二初字第241号
③ 争议事实: 因限制交易而造成损失的承担。
法院观点: 2015 年7月2日,原告信用账户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担保比例130%,原告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在t+1日(即7月3日)日终清算前足额追加担保物,维持担保比例达到补仓维持担保比例150%,但原告未足额追加担保物,在此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被告有权在t+2日对原告信用账户进行交易限制并进行强制平仓操作,即被告限制原告股票交易,符合合同约定。2015年7月6日,原告补足担保金25万元后,原告维持担保比例超过平仓维持担保比例130%,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150%,在此情形下,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规则调整的公告》的精神, 被告可以解除对原告信用账户的强制平仓状态,但这一操作系以7月6日的日终清算为计算基点,不是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点,即7月6日被告完全可以不在当日11时25分解除对原告的信用账户交易限制,但被告在7月6日当日即解除了原告的信用账户交易限制,被告的该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并无不当之处。 同时,解除对原告信用账户的交易限制,原、被告在《融资融券合同》中,并未约定被告何时解除、以何种方式解除,本案中, 被告解除原告的信用账户交易限制所花费的时间仅2个小时又14分,属于合理的时间 ,《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被告对客户信用账户的日间交易进行限制,可能给客户造成的不利影响不承担责任。由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没有合同依据。原告的损失,是股市风险及原告操作使然,与被告没有关系。
相关案例: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15)鄂西陵民初字第02038号
( 7 )维持担保比例、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及平仓维持担保比例等的设置与调整
① 争议事实: 原告主张维持担保比例设置不合理,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观点: 该合同对担保物、保证金、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补仓维持担保比例及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等均作出相关解释和约定,维持担保比例的设置系按证监会和《上交所交易细则》、《深交所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不存在不合理问题,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在合同履行中,被上诉人亦未违约。
相关案例: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13民终785号
双塔区人民法院(2016)辽1302民初5668号
② 争议事实: 证券公司是否有权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警戒线、平仓线标准?
法院观点: 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第四十六条规定,“会员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本所规定的标准”。而证券公司依据市场变化对维持担保比例及警戒线、平仓线调整的行为未违反上述规定,故,对于融资人称证券公司无权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警戒线、平仓线标准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相关案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5693号
③ 争议事实: 融资人要求证券公司按同业其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