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晚婚晚育,今年生育宝宝后,在社保局报了住院费用后,问起生育津贴,被告知事业人员没有,只有企业性质有。在网上搜了哈我表示理解。又咨询了哈在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被告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可是单位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扣除五险一金我产假期间只领五六百元钱。我现在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单位只给我们发那点基本工资,请问我们的生育保险交了有什么用?请热心人士帮我解哈惑
:victory::victory:
这是幸灾乐祸的节凑啊
都不知道咋弄?小地方办事总是被当皮球踢来踢去
1把有关文件复印下来,找单位领导解决
2 。。。。。。。。。。 法院解决
你应该是教师吧,只有教师才这么受欺负
你单位违反政策了,你找一下劳动法和事业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今年巴中和南江都出台了文件
不可能只有几百块钱哈
我在外学习,回去后帮你看一下相关规定
无生育???还想拿津贴???无生育咋不借个鸡公捡个蛋或借个鸡目下个蛋呢?
现在单位领导不懂政策多的是,
:dizzy:
:hug::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