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热心网友:
2015年1月19日网友“群众监督”以《执法单位带头违法!围观群众争相模仿!》发贴,反映“湘·G0538警”违章停车引得社会车辆争相模仿(附图)的情况。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务督察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被曝光“湘·G0538警”警车系我局崇文派出所接处警用车,当时正在航校路段处警。经视频查证2015年01月18日19时16分至30分“湘·G0538警”警车在解放路街道边违规停放属实。1月18日19时许,该所值班民警接到一群众口头报警称其路过航校门口上坡处时,看见一群男女围住一女的大声争吵,好像要打架。接到口头报警后,为查明情况,防止人员伤害等事件发生,值班副所长余振宇速带领民警李治霏、巡防队员罗凯华驾驶警车湘·G0538警前往出警。到达现场后,为避免贻误警情,影响警情处置,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民警根据“就近停靠、及时处警”原则,选择将车暂时停靠在解放路街道边上。下车后,民警经过四处巡查,并走访询问周边群众,确定未发现报警人所诉情况后,遂驾车返回派出所继续值班,前后约停留15分钟。
贴中反映的湘·G0538警车违规停放情况,系派出所接处警临时停放,非警车私用,并没有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我局公务用车管理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派出所民警在接处警等工作中,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存在的违规停放等现象,希望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并诚恳监督,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对公安工作的关注。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事出有因,应该谅解。
如何识别警车是不是在执行公务?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公务的警车,必须开启警灯,而此车当时并未开启警灯,因此,可以判定其不是在执行公务,而是违法停放。
有回复还是算不错的进步,但是该如何辨别是在出警呢?一次说是出警,二次说是出警,三次说是出警,四次,五次,六次。。。
哦,说明一下,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交警说的,我怕有人骂娘的时候骂了自己人,你们玩,我走了。
弟弟呀!你好久都米冒花了,论坛都不热闹了,你要多多发表你的意见观念啊!
有回复就好。但是建议:如果在巡逻过程中遇到110指挥中心转警或者其他需要处警情况,建议把警灯打开。因为在警灯打开的情况下普通老百姓才知道辨别,否则会遇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进行攻击!
只要不是“临时工”干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