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年结伙抢劫获刑


遭遇抢劫后,一般人的反应是报警,但15岁的余某没这么做。余某是江西人,今年上半年他独自跑到温岭。今年6月5日余某和一朋友在横峰街道一溜冰场玩耍,被3名少年持刀抢劫。余某被抢走10元,他的朋友被抢走100元。
  被抢后,余某觉得对方挺酷,跟在他们后面主动要求加入他们的队伍。对方答应了。接着,4人来到泽国池里村附近,准备对一名过路女子实施抢劫。但4人认为,对方应该没有钱,于是没有去抢。
  当晚,4人准备乘出租车时,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拦到一辆出租车后,司机拒绝前往目的地,4人的抢劫计划泡汤了。之后,4人又来到横峰街道的溜冰场,抢走被害人王某身上45元,抢走被害人蒋某身上240元及充电宝、香烟、打火机等物。
  当晚,余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横峰派出所投案。第二天傍晚,另两名抢劫嫌疑人朱某、陈某被警方抓获。经查,朱某和陈某分别来自贵州和云南,都只有17岁。
  日前,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余某的母亲从老家赶来参加庭审。庭审中,公诉人对余某等人进行了教育,公诉人称,此案中,余某从受害人变成被告人,说明他缺乏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实在是不应该。余某和母亲当场痛哭流涕,余某母亲自责没将儿子教育好。
  法庭当庭宣判,判处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庭当庭宣判,判处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