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台州温岭大溪的范女士前几天晚上独自一人步行回家时,被一个骑着助力车的男子抢走了身上的斜挎包,待范女士回过神来追上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包包竟然就在不远处的地面上,而且里面的东西竟然一样都没有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温岭大溪派出所民警 朱朝阳:“我们接到报案之后当时报案人已经回到住的地方,我们去了之后,报案人就说她被抢的包嫌疑人在逃跑的过程中又掉在地上了,她已经捡回来了,但是对于这起案件的话我们判断是已经抢夺既遂了,当时房间里面还有一个亲戚,在她的见证下对包里的物品进行了清点,里面有六千零八元的现金,还有银行卡和身份证一些东西,已经构成了抢夺罪。”
随后,大溪派出所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民警了解到嫌疑人骑了一辆助力车。同时,民警又连夜在案发现场附近开展调查走访,结合对涉事路段的视频追踪。民警发现该男子穿着黑色上衣,早就注意到手里提着包在打电话的范女士,一直尾随着。
温岭大溪派出所民警 朱朝阳:“到洋岙桥附近的时候,包被别人拉了,她潜意识的也拉了几下包,相互拉了几下之后包就被抢走了,当时因为她也比较紧张,对于男子具体的体貌特征也讲不清楚,只是看到那个男子在逃跑的过程中不知怎么的包就掉到地上去了,那名男子也没有下车去捡,她就上去把包捡回来,然后一个人回家了。”
经过多方努力,民警掌握了多个证据,指向30岁的温岭男子仇某,此人在2014年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刑2年3个月,今年7月16日刚刚刑满释放。民警果断出击,将嫌疑人仇某成功抓获。
温岭大溪派出所民警 朱朝阳:“当时据他讲的是包抢走之后,逃跑的过程中包不小心断掉了,有可能就是说包带断掉了他没拿稳,掉下去之后想到自己因为抢劫刚刑满释放出来,就是有点害怕,所以说没想着继续去捡包,就想着逃跑。”
办案民警介绍说,虽然仇某当时抢夺走的包又掉在了地上,而且也没想着继续去捡,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既遂了。目前,仇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在采访中,也想再次提醒下大家,深夜在外面走的时候特别注意周边的环境,不要把自己的包或者贵重财物拎在手上,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抢劫未遂也构成了抢劫,有罪。
偏僻路段走夜路不可单独而行,要找个伴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