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流行网购,足不出户在家里点点鼠标,或者躺在床上动动手指,就能把千里之外的物品买到。
李先生也是网购一族,他平时在网上逛逛看看,总会买一些商品回来。可今年的一次购物经历让他有些郁闷,因为买的东西在标识介绍中存在一些问题。在与对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李先生把对方告上了法庭。
记者昨天从嘉兴平湖法院获悉,该案还在进一步协商审理之中。
李先生是平湖人,自己做一点小生意。因为与许多客户打交道,所以有时就会买一些小礼品送给对方。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李先生空余时间逛淘宝,看到了一款茶叶籽油非常不错。这款茶叶籽油价格较高,包装也很精美,在李先生看来,这是送礼的佳品。于是,李先生就购买了4瓶茶叶籽油。
没过两天,李先生就收到了购买的茶叶籽油。拿到手里后,李先生发现东西看上去很不错,于是又购买了2瓶。这6瓶茶叶籽油,共花去3534元。
过了几天,李先生留下2瓶自己用之外,其他4瓶都送给了客户。
有一天,几个朋友来到了李先生家里,李先生拿出茶叶籽油做菜。有朋友看到李先生倒入的茶叶籽油量比较大,连忙上前告诉他,这茶叶籽油的使用量控制得很严格,每次不能超过10ml。李先生一听,感到很困惑,因为在他印象里,这瓶子的外包装上根本没有任何提醒。
李先生再次把瓶子拿起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去,结果没有这方面的提示。而且在这一次仔细辨别中,李先生发现了更多问题,比如说哪些人适用,哪些人不适用等等,都没有找到。
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李先生较上了真,开始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寻找这些标志上的提示漏洞。经过一阵子核对,李先生找到了不少问题。
李先生说,这个品牌茶叶籽油的特征指标中,油酸、亚油酸、棕榈酸、硬脂酸的指标都与卫生部的规定不符,另外连生产日期等常规内容都没有。李先生还说,他请专业机构检测,有成分含量超出了规定范围,与标准不符。
因为有真凭实据,李先生自己与销售商进行了交涉,但对方回答了几次之后就再也不理他了。于是,李先生把对方起诉至平湖法院,要求以一赔十,计35340元。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此案已经受理,他们也已经与对方取得了联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南湖晚报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