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经温岭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受害人潘老板重伤二级。
潘老板在温岭横峰街道横石路经营一家鞋厂,将他捅伤的是一名叫张远(化名)的贵州18岁小伙,是他厂里的工人。张远于4月13日进厂,仅上了两天班,就提出辞职,他说,父母和亲戚都住在大溪潘郎,离鞋厂太远。
“进厂时,我和他说好是长期在厂上班,不是临时工种,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潘老板说。
4月16日晚,张远要求结算两天的工资200元,随后,和潘老板起了争执。潘老板的妻子要求他们到办公室里谈。
张远的母亲认为,这是厂方要动手打他们的信号,就随手拿起一张凳子。潘老板上前去夺,结果,护母心切的张远拿出携带的折叠刀,往潘老板的肚子上捅去。
群众报警后,横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潘老板被送往医院。4月18日,横峰派出所民警传唤了张远,根据案情,民警先对张远执行行政拘留,待老潘伤势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定性该起案件性质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目前,张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为了2天200元工资 他将老板捅成重伤